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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率打9折,6月1日执行!


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的通知



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发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职能作用,结合实际,现就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通知如下:


一、贷款对象

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。


二、贷款额度

1.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,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惠居公司组合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20万元。


2.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,惠居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住房贷款。


三、贷款利率

住房贷款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0.9倍。


四、执行时间

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。


特此通知。



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

管理委员会


2023年5月29日


附件:
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实施细则


根据《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的通知》惠居委〔2023〕3号文件精神,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发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职能作用,结合实际,现制定以下贷款实施细则。



一、贷款对象、时间、条件、所需材料

(一)贷款对象

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。


(二)贷款时间

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。


(三)贷款条件


1.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


2.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,信用违约记录2次(含)以下;


3.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,月还款额低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50%;


4.申请人有合法的自住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行为;


5.有规范格式的网上备案合同,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屋抵押手续,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。


(四)贷款所需资料

1.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、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;


2.已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;


3.首付款发票或收据;


4.申请人(含夫妇双方)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;单身的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;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;


5.有产权共有人的,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,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;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;


6.申请人(含夫妇双方、产权共有人)的征信报告;


7.月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,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;


8.申请人的还款银行卡。



二、贷款额度、首付款要求、期限、利率、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

(一)贷款额度

1.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,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惠居公司组合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20万元。


2.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,惠居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住房贷款。


(二)首付款要求

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20%。


(三)贷款期限

最长年限为30年,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。


(四)贷款利率

住房贷款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0.9倍。


(五)担保方式

用所购房屋全额抵押担保。


(六)还款方式

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。



三、本细则由惠居金融公司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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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 | 大江资讯

主办单位 | 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技术支持 | 芜湖传媒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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